各学院:
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与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成果形式主要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力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各学院在评审推荐时应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本科毕业以后发表的作品或取得的成果;
2.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尚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3.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4.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5.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6.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7.涉密成果;
8.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如有伪造、抄袭、利用假冒期刊、假冒网站申报成果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申报材料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每人限报一项,每项成果申报人不得超过5人。其中“何时受何部门何种奖励”是指成果本身,不是针对个人;“附件目录”请按⑴、⑵、⑶等将所有附件详尽列出;《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电子版保存为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分类字母(A、B、C、D,其中A代表文科类、B代表理科类、C代表工科类、D代表农医类,文科类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理科类含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心理学等学科门类;工科类含材料工程、化工、电气、信息、环境工程等学科门类;农医类含临床医学、药学等学科门类)-成果完成人姓名-申报书.doc(docx)”;打印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
2.成果原件扫描件(或软件光盘)。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分类字母(A、B、C、D)-成果完成人姓名-某某附件.pdf(MP4等等)”。
3.相关支撑材料图片(或软件光盘)。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等;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分类字母(A、B、C、D)-成果完成人姓名-某某支撑材料.pdf(MP4等等)”。
4、每项成果应单独保存,一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并在成果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名称-分类字母(A、B、C、D)-成果完成人姓名”;
5、各学院须填写《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按推荐顺序依次编排。汇总表分别报纸质文档(A4规格纸)和电子文档(Excel文件)。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内,前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三、申报要求与时限
组织申报、推荐湖北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是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标准,组织好申报工作。参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标准》(见附件3),选择合理的推荐奖励等级和申报方式,同时要求两位推荐专家签署中肯的推荐意见。
各学院请于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均要报送纸质版份和电子版各1份。(联系人:潘毅楠;联系电话:88663846)。
附件(教务处网站下载):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样表)
3、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
湖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