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研项目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8  来源:  供稿人: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审稿:   浏览:

教学字〔2016〕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湖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改革研究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坚持创新引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整体推进,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内涵建设水平。
  二、立项原则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主要面向中青年骨干教师,适当兼顾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立项范围参照《2016年湖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改革趋势等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已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教改项目申报;
  3、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本年度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4、注重整合不同学院、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5、2012-2015年期间已通过结题,但确有继续研究价值的校级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可向学校提出进一步研究,直接申报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申报程序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其它职能部门直接申报)。申报人参照《2016年湖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的选题范围,自行设计题目。
  2、学院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院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本科专业数量的3倍。
  3、申报人填写《湖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正反面打印1份;《申请书简表》正反面打印一式8份,《申请书简表》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院专家组及学院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院”、“本校”等字眼代替。
  4、4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湖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1份、《申请书简表》8份和《201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材料。
  5、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获批立项的课题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力量较强、预期成果重大的教研项目,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或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 务 处
                                2016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2017湖北大学   联系电话:88663890   电子邮件:jwc@hubu.edu.cn   鄂ICP备05003305   邮编: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