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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产业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9  来源:  供稿人: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审稿:尹维忠   浏览:

教学字〔20176

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高〔201018号)、《关于公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1025号)、《关于公布2012年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1年以来立项的产业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请相关学院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评估验收对象

产业计划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产业方向)、环境工程(节能环保产业方向)、高分子材料(新材料产业方向)、教育技术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生物产业方向)

拔尖创新项目:人文社会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环境工程、旅游管理

二、检查目的及内容

目的:主要是了解各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效果和收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经费使用情况等,加大建设与改革的力度,推进项目更好的实施,顺利完成建设目标并发挥项目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内容:培育试验计划主要从学生选拔、师资配备、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条件氛围、制度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考察; 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从培养目标及培养方式,办学条件,与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教学改革研究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考察;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主要是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改革等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检查安排

1、学院自评

4月中旬学院完成自查,形成自评报告,正反打印、装订成册6份,418日前交教务处,并提交电子文本。

2、现场考察

考察时间:4月下旬,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到学院进行现场考察, 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察流程及内容:

1)质询与答辩

专业负责人就本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特色与优势作简要阐述,同时就专家提出的质询意见进行答辩。

2)师生座谈

分别召开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座谈会8-10人,以高年级学生为主,其中毕业年级学生不少于3人;教师座谈会5人以上。

3)专业办学条件考察。考察专业的教学设施和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4)数据和资料核查。根据评估指标要求,核查相关数据和资料。

5)专家集中评议。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组织专家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三、评估结果

凡通过验收并获得专家较高评价的建设项目,学校将在经费和政策上予以优先支持。对验收不合格的专业,将限期整改,并暂时冻结项目经费。整改期间,该学院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专业建设项目,并适当减少该学院当年的教学业务费投入和该专业招生计划。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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