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证范围:
(1)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证明书补办;
(2)普通生和成人教育的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
2、填写补办申请(《申请表》下载);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单位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证2寸蓝色背景彩色近期登记照片两张;
(4)近期登记照片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登记照片一致,且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KB)。
4、申请受理时间:每月10至15日(25日以后可凭相关证件领取补办的证书),节假日顺延,寒暑假停办。
5、办理地点:教务处学籍办(综合楼304)
6、缴纳工本费。
备注:1、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遗失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只能补发毕业证明书或学士学位证明书;
2、必须本人亲自申请补办,可以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补办的证书。